打送禮旗號套取40萬房屋二胎公款據為己有
  從化面膜市政排水管理所原所長獲刑
  新快報整合負債訊記者 郭海燕 報道
  從化市市政排水管理所所長劉在華打著給上級領導送禮的旗號,多年來虛報工票貼程材料、捏造工程,套用公款40餘萬元。一審被法院判十年六個月。檢察院抗訴,認為原審對第二宗事實認定有誤。廣州中院二審支持檢察院抗訴意見,改判劉在華十年七個月。
  劉在華現年45歲,大學文化水平。檢方指控,從2007年至2009年,劉在華以給領導送禮為藉口,分三次指使該所副所長郭文襯衫光,伙同從化市江埔小海水泥預製件廠的負責人劉某源,通過虛報沙井蓋數目、虛開送貨單、虛開發票金額的方式,套取公款共25萬元。多位證人證實,贈送“禮金”一事從未經所會議討論。而上級部門相關人士也證實,收取的慰問金多則500元,少的也就200元。檢方指控,劉在華將套取的25萬元公款大部分款項據為己有,構成貪污罪。
  此外,檢方指控2011年12月左右,劉在華同樣以給上級領導送禮為由,指使郭文光與工程承包人鐘靈青,虛構“城內路管道清淤工程”項目,偽造虛假材料,套取財政專項工程資金171744元,然後據為己有。
  法院一審期間,劉在華當庭翻供,否定了第二單指控。因鐘靈青在逃,法院認為案情不清,不予認定該項指控,僅認定第一單,遂決定對其判有期徒刑十年半。
  宣判後,從化檢察院不服,向廣州市中院提起抗訴,稱劉在華虛報清淤工程套取的17餘萬元已從公款賬戶中移出,轉給鐘靈青,已算貪污既遂。
  廣州市中院二審對大量證據進行排查,採信了抗訴意見。近日,中院改判劉在華有期徒刑十年七個月,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萬元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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